医疗服务

【开学季】医疗报销指南

发布时间:2023-09-12浏览次数:10

医疗报销的基本条件


(一)学校全日制统招且已参加“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”的在校生。

(二)在校期间患病,首诊应到校医院,如确属病情需要转院治疗者须由经治医生向医务科提出转诊申请,按流程审批备案。

(三)危、急、重症患者可就近就地治疗,但应在治疗后72小时内到校医院医务科进行备案。


城乡居民异地医疗费用报销

(基础医疗保险)


(一)办理异地备案后可实现直接结算,如何办理异地备案?

学生在寒暑假期间,办理异地备案后在户籍所在地或省外住院,均可实现异地医院直接刷卡办理(住院必须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)就医结算,无需回哈报销。

办理“两城一家”异地备案,备案操作流程点击下面链接:【异地就医】热问我答 | 异地就医篇

(二)未办理异地备案,学生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如何报销?

学生在异地(不含境外)急诊住院或因其他情形异地住院,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,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。

1、报销准备材料:

(1)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;

(2)医院收费票据;

(3)医疗费用清单;

(4)病历复印件或诊断书。

注意事项:意外伤害住院需要无第三方责任人方能报销;社保卡银行功能未处于激活有效状态,须另提供哈尔滨银行账户。咨询电话:0451-12393

2、报销办理地点:

南岗区花园街281号,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楼,5号窗口。

3、报销办理时间:

周一至周五,8:30—11:00、13:30—15:30,节假日休息。


学生公费医疗报销

(学校公费医疗)


(一)报销原则

1、确属病情需要转院治疗者,经校医院医保办转诊备案,在上级医院就诊发生的门诊、住院费用;

2、经医院同意的其他特殊情况,如在其他医院发生的急诊费用(包括住院、门诊);

3、参保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医院内自费就诊的门诊费用

4、在寒暑假、实习期、因公外出等情况在异地因急、危、重症需立即治疗,经校医院评估后符合要求的门诊、住院费用

5、办理报销时,应先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(如参加补充保险再进行二次报销),最后到校医院进行公费医疗报销。

(二)报销准备材料

1、门诊报销准备材料

1)学生卡及电子医保卡(医保卡);

2)门诊诊疗费的正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;

3)校医院转诊单、门诊病历(校医院门诊就医不必提供);

4)费用明细单。

2、住院报销准备材料

1)学生卡;

2)住院医疗票据或电子发票(原件);

3)住院费用医保结算单(原件);

4)住院费用明细表(原件);

5)住院病历复印件(1份)(校医院住院不必提供);

6)校医院转诊单(非校医院住院学生需提供);

7)纸质理赔核定书(参加补充保险需提供,人寿保险理赔后截屏打印)。

(三)不能报销的医疗范围

1、未在校医院备案,自行转诊发生的医疗相关费用;

2、挂号费、医疗证(本)的工本费、往诊费、陪护费、家庭病房费、特诊费、煎药费、取暖费、伙食费、营养费、生活护理费、就医路费、留观费、静点床(椅)位费、住院陪护费、医疗咨询费、特殊高值耗材等;

3、各类体检、预防接种、预防用药等费用;

4、各种整容、美容、减肥、矫形、配镜、镶复、正畸、康复、按摩、疗养、保健等相关的费用;

5、由于打架、斗殴、饮酒、交通肇事、枪伤、外院医疗事故、自杀等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;

6、女学生的生育检查、宫外孕、人流、药流、代环、取环、避孕等费用;

7、寒暑假、国家法定假期间,未在校医院发生的非急诊费用。

(四)报销时间

每月10日,8:30—11:30、13:30—16:30,遇节假日顺延。

(五)报销地点

一区校医院(南岗区教化街2号),医保办215室。

(六)联系电话

急诊备案电话:86418827  (周一至周五8:00-16:30)


中国人寿医疗保险报销

(补充医疗保险)


(一) 网上报销流程

下载中国人寿寿险APP,注册登录,在首页找“我的理赔”,按照相关流程办理。

(二) 相关材料

1、疾病住院

1)住院票据原件;

2)医疗费用明细;

3)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;

4)病历复印件;

5)诊断书。

2、意外住院

1)住院票据原件;

2)医疗费用明细;

3)病历复印件;

4)诊断书。

3、意外门诊

1)门诊病历;

2)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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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

地址 南岗区教化街2号

电话 0451-86413266